中山五金制品加工注塑模具的加工標準和要求:
外觀要求
1. 模架進廠經(jīng)檢驗合格后,在各板有基準標記的一側(cè)的左下方橫向用字碼打上模具編號,右下方橫向用字碼打上模板編號(從上碼模板開始用1、2、3、…標識) 。2030以下模架用6mm字碼,2030以上用12mm字碼。
2. 模架基準面標記不能損傷。
3. 模架表面不得有對刀痕、油污、毛刺、缺口、裂紋、尖角等缺陷。
通用加工要求
1。 除成型部分外,所有未做要求的棱邊均倒角2*45°。
2。 燒焊部位須修順,且不能留有明顯的痕跡。
3。 退位螺絲孔、水口拉桿和復位彈簧孔應用銑床加工,以保證各孔的深度公差在±0.1mm以內(nèi)。(避空孔除外)。
4。 分型面鎖扣應安裝下模板上。
5。 導套底下面加工10*0.5深的排氣槽(直通模外)。
6。 頂針板的限位塊高度公差為±0.1mm。
7。模具分型面及無粗糙度要求的表面可留均勻的刀紋、油石紋、砂紙紋、但不能有粗糙的火花紋、線切割和打磨痕跡。
8。 在加工時中應注意對型腔表面滑塊面、導套、導柱表面進行合適的防塵、防屑、防銹、防劃(踫)傷措施。
9。 所有零件部件必須按圖紙加工,不得擅自更改設(shè)計圖紙。加工結(jié)果不符合圖紙必須及時通知有關(guān)人員。
總之,中山五金制品加工注塑模具的加工標準和要求涉及到多個方面,需要綜合考慮,以確保最終產(chǎn)品的質(zhì)量和壽命。 http:///